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采购需遵循以下标准:
基本要求
节约环保:选材、制作、运输、使用及报废等环节应符合国家资源节约、绿色健康环保标准,逐步形成统一风格,促进标准化生产与规模化采购。
勤俭实用:家具应符合勤俭节约、庄重严肃、简约实用要求,不得配置豪华家具,现有办公家具应继续使用并加强维护保养,非必要不更新。
合理配置:综合考虑存量、增减变动和机构人员情况,科学编制配置计划,严格按计划配置。根据办公实际需要和办公用房面积、布局合理配置。
优先调剂:配置办公家具首先应通过单位内部调剂存量资产保障,内部无法调剂的,可通过公物仓进行跨部门、跨地区、跨层级调剂,确需购置的,严格按资产管理规定执行。
责任落实:建立使用责任清单制度,明确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岗位责任,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,使用人、管理人应履行岗位责任,保证资产安全完整,充分发挥资产效能。
具体标准
配置数量上限:根据单位机构设置、办公场所安排和编制内实有人数等情况,在上限内合理配置。
价格上限:各单位应按照节约原则合理配置,具体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,因特殊原因需超价格上限采购的,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。
最低使用年限: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,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,原则上不得更新。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仍可使用的,应继续使用。
性能要求:配置办公家具应充分考虑办公布局,符合简朴实用要求,不得使用名贵木材。